目录
- 养老服务定义
- 养老服务原则
- 政府职责
- 养老服务体系
- 居家养老服务
- 社区养老服务
- 机构养老服务
- 医养康养结合
-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 扶持与保障
- 监督管理
- 法律责任
- 附则
第一章 养老服务定义
1.1 养老服务的定义
江西省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
第二章 养老服务原则
2.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养老服务发展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2 政府主导
养老服务事业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
2.3 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第三章 政府职责
3.1 规划与建设
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3.2 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3.3 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养老服务发展状况。
第四章 养老服务体系
4.1 居家养老服务
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
4.2 社区养老服务
政府应当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
4.3 机构养老服务
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第五章 居家养老服务
5.1 家庭养老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
5.2 助餐服务
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第六章 社区养老服务
6.1 嵌入式养老机构
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
6.2 日间照料中心
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
第七章 机构养老服务
7.1 医养结合
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7.2 安全管理
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提出规范性要求。
第八章 医养康养结合
8.1 医疗服务
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8.2 康复护理
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第九章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9.1 义务和责任
明确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9.2 培训
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
第十章 扶持与保障
10.1 资金保障
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10.2 政策扶持
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11.1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督机制。
11.2 违法责任
明确违法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12.1 施行时间
《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为《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主要内容,通过50个问题,帮助大家轻松掌握养老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