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 制度定义与政策沿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该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资金来源于企业、个人共同缴费及财政补贴。
2. 参保对象与缴费标准
- 强制参保群体: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含港澳台居民、外籍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
- 自愿参保群体: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
- 缴费基数规则:
- 单位部分:按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不得低于本省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不高于300%。
- 个人部分:按本人月均工资的8%扣缴,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3. 资金征收与账户管理
- 征收主体: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办理。
- 账户构成:
- 统筹账户:单位缴费部分(16%)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 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8%)及利息,可继承不可提前支取。
4. 待遇申领与计算规则
- 领取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55岁)、累计缴费满15年。
- 养老金计算公式:
-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省社平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工资)×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如60岁退休按139个月计发)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1. 简介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统一制订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履行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之后,专门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附加保险。
2. 意义
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是企业对国家为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完善。
3. 对策
- 企业年金: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 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享受国家政策支持的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
- 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个人参加的养老保险。
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1. 简介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
2. 参保方式
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 待遇领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 简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的养老保险。
2. 参保方式
个人按年缴费、政府按档次补贴。
3. 待遇领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