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株洲市失业养老保险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指南旨在为市民提供一步到位办理失业养老保险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市民能够顺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参保对象
-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 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 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
三、办理条件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四、所需材料
- 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参保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
-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 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及复印件。
-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 能够说明本单位及职工工资发放的凭证、财务报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 企业与参保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 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五、办理流程
- 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六、办理地点
-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江北路116号 电话:(0731)28681500
- 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向阳南路54 电话:(0731)27618121
- 株洲市荷塘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华东路1468 电话:(0731)28428468
七、注意事项
- 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需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 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携带齐全的证件和材料。
-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费年限而定,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通过以上指南,希望市民能够顺利办理失业养老保险,享受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