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条件
- 南昌市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
- 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参保材料
- 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 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 重度残疾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参保流程
- 参保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
- 村(居)委会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劳保所;
- 乡镇(街道)劳保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 县(区)级城乡居保业务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五、缴费标准及政府补贴
- 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14个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 政府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政府给予补贴。高缴费、多缴费将获得政府补贴加码。
六、养老金待遇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周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目前南昌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6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除以139。
七、养老金申领手续
- 参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 经审核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业务经办机构将从待遇核定的次月起将月养老金发至待遇领取人的社会保障卡。
八、注意事项
- 参保人需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 参保人需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养老金待遇的连续性;
- 参保人需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及时了解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情况。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南昌市养老保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参保养老保险,为您的晚年生活保驾护航,享受无忧晚年!